8月1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侦办的“夏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已经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
据了解,2023年6月,美国司法部缉毒署向中国公安部通报一起中国公民贩运敏感化学品被逮捕案件,公安部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湖北省公安机关开展核查工作。深入研判发现,关联人员夏某某及其子夏某高度可疑。公安机关遂围绕夏某某父子开展侦查,发现其向境外贩运大量非列管前体化学品。自2021年5月起,夏某某父子注册多家票面经营公司,招聘员工在境内外网站上虚构企业生产、经营、运输能力,大量发布非列管化学品广告信息,境外买家联系下单后,从国内寻求货源,通过国际货代公司运输出境。公安机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克服犯罪手法隐蔽、时间跨度大等困难,经过两年艰苦侦查,发现其所贩卖化学品中包含我国管制的兴奋剂类物质。
经法院审理认定,夏某某父子于2021年11月至2024年7月间,组织他人非法销售管制兴奋剂类物质123笔,销售总金额达人民币169万余元。2026年8月14日,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夏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夏某某其子夏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警方提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从事化学品经营和出口贸易活动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禁毒办于2019年8月、2023年11月、2025年11月、2026年5月发布的警示通告要求,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
(总台央视记者 王莉)
兰州8月16日电 “绿水青山·美丽中国行”系列生态文化传播活动(武威站)14日在甘肃省武威市正式启动。
活动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中共武威市委、武威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武威市生态环境局、《世界环境》杂志社承办。
演员罗海琼在活动现场受聘担任“绿水青山·美丽中国行”生态文化公益传播大使,并宣读“汇聚多元力量共育生态文化”生态环保倡议书,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用每个人切实的环保行动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8月15日,“绿水青山·美丽中国行”采风团在祁连山冰沟河进行生物多样性与生态保护考察。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供图
“绿水青山·美丽中国行”是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在“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开局的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启动的大型系列生态文化传播活动。活动聚焦各地优秀绿色发展故事,跟踪呈现各地美丽中国建设成就,通过系列生态文化研讨、案例研究、采风创作和公众传播活动,深度调研各地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创作讲述各地“绿色人物”“绿色创新”等故事的生态文化产品,促进各地“生态文化+”产业发展,激发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据悉,该系列活动将继续行进至其他省份,通过沉浸式探访研究,挖掘各地绿色转型典型经验,促进各地生态产业发展和价值转化,以生态文化涵养“生态作品”,以文明传播助推“绿色”行动。(完)
北京8月17日电 (记者 王梦瑶)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17日公布《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2030年,中国国内油气供应量4.4亿吨油当量等目标。
石油天然气是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工业原料,事关能源安全和国计民生。“十五五”时期是油气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中国油气行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
规划指出,锚定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两大任务,到2030年逐步建设形成“自主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管网输配高效衔接、储备调节充足灵活、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运行安全平稳高效、加工利用高端高质、科技水平自主突破、国际合作灵活多元”的现代油气产业体系。
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包括:2030年,中国国内油气供应量4.4亿吨油当量,新增油气长输管道2万公里,全国油气长输管网规模达22万公里,天然气储备规模持续增长,占全国消费比重超过13%,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接卸能力2亿吨/年,陆上管道进口天然气能力1140亿立方米/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S/CCUS)年注入二氧化碳达1000万吨。(完)
8月16日电 据中央气象台网站消息,自然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8月16日18时联合发布黄色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计,8月16日20时至17日20时,四川中北部、云南西部、西藏东南部等地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较高(黄色预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请社会公众及时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谨慎前往地质灾害预警区域。黄色预警区内人员,请随时关注预警信息变化,注意附近警示标志,避免在沟谷、斜坡、陡崖(坎)等高风险地带逗留。
金秋启渔季,蓝海迎丰收。8月16日12时,北部湾海域为期三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正式结束,为全力保障辖区开渔期间海上治安稳定、通航有序、生产安全,广西北海海警局靠前开展普法宣讲、安全排查、海上护航、秩序管控等工作,全力守护渔民金秋丰收“第一网”。(林泽威 黄福平 宁城 制作 王伟臣 视频来源 广西北海海警局)
凡本网站注明"来源:XXX(非每日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每日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