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17日电 (记者 王梦瑶)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17日公布《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2030年,中国国内油气供应量4.4亿吨油当量等目标。
石油天然气是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工业原料,事关能源安全和国计民生。“十五五”时期是油气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中国油气行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
规划指出,锚定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两大任务,到2030年逐步建设形成“自主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管网输配高效衔接、储备调节充足灵活、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运行安全平稳高效、加工利用高端高质、科技水平自主突破、国际合作灵活多元”的现代油气产业体系。
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包括:2030年,中国国内油气供应量4.4亿吨油当量,新增油气长输管道2万公里,全国油气长输管网规模达22万公里,天然气储备规模持续增长,占全国消费比重超过13%,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接卸能力2亿吨/年,陆上管道进口天然气能力1140亿立方米/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S/CCUS)年注入二氧化碳达1000万吨。(完)
8月16日电 据中央气象台网站消息,自然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8月16日18时联合发布黄色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计,8月16日20时至17日20时,四川中北部、云南西部、西藏东南部等地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较高(黄色预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请社会公众及时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谨慎前往地质灾害预警区域。黄色预警区内人员,请随时关注预警信息变化,注意附近警示标志,避免在沟谷、斜坡、陡崖(坎)等高风险地带逗留。
如果有人告诉你不花钱就能租到运动相机,这样的诱惑你心动吗?最近,一名18岁的在校大学生通过租赁平台“信用免押”租了一台相机。租赁期满后,却被商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相机、赔偿损失,还要支付5000多元律师费。可法庭上,这名大学生却说,他压根儿没收到过相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此前,年仅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钟某,通过某租赁平台与商家吴某签订了一份租赁服务协议,约定以信用免押的方式,租赁一台市场价为2000元的相机。租赁期满后,吴某却将钟某诉至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声称自己已按约定发货,钟某却逾期不归还相机。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郗伟介绍,原来钟某并非直接从商家处下单,而是跟一名案外人私下联系,约定以“0元”方式租机。这名案外人在商家和钟某之间充当“中间人”。
郗伟:小钟是在互联网平台上发现了案外人,案外人声称他在这里可以免费以0元的方式租赁案涉相机。小钟出于心动,就向这个案外人租赁案涉的设备。被告与原告虽然私底下没有任何联系,但却在相同的一份合同当中签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导致这份合同生效之后,约束的是本案的原告和被告,并未约定合同转交的案外第三人。
真正下单、向商家发起租赁申请的人究竟是谁?收货地址又是被谁修改的?
郗伟:根据原告在本案当中提交的证据和小程序当中的下单截图,能够显示,找原告租赁相机的实际上是案外人。案外人在租赁案涉相机之后,在小程序上留下的收货地址是案外人的地址,而并非案涉合同与被告所约定的广东省梅州市的地址。
真相由此揭开,真正下单、留下收货地址的是案外人,相机自然寄到了案外人手中。案外人得手后随即失联,商家转而依据合同向钟某追讨。面对这一索赔诉求,法院将如何认定?
郗伟:交付符合约定的租赁物,是出租方吴某应先履行的核心义务。现有证据清晰显示,吴某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地址向承租人钟某交付租赁物,其履行行为不符合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先履行一方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因此在吴某未合格交付的情况之下,钟某不负有返还租赁物或赔偿损失的义务。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吴某自行承担。法官郗伟介绍,钟某从“心动”到“被告”的这段经历,背后其实藏着一条精心设计的陷阱链条。
第三人在社交平台发布“免费体验”“0元购”高端摄影设备租赁,吸引大学生的关注;
第三人冒用大学生身份在租赁平台下单,发电子合同链接,谎称申请流程,诱骗学生签署,再引导其开通信用免押,致使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签订了有效的租赁合同;
第三人将自己指定的地址设定为收货地址,设备签收之后拉黑大学生并失联,租赁机构则依据租赁合同签约的大学生追讨设备或租金;
大学生在收到催收通知之后,才惊觉自己背负了合同的债务。
郗伟表示,这起案件对于经营者而言,同样是一堂深刻的法治课。
郗伟: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交易,经营者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在任何未经对方确认、第三方变更合同关键内容,如交付货物的标的地址等信息,都应当导致自身履约行为的失败,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暑期租赁消费迎来旺季,针对这类打着“免费”旗号的骗局,法官郗伟也专门向广大青年学生发出提醒。
郗伟:在数字时代,您的电子签名便是人格和信用的延续,建立牢固的契约精神与风险防范意识,远比一时的新鲜体验更为重要。面对诱惑,请多一分冷静和核查,守护个人的信用。
金秋启渔季,蓝海迎丰收。8月16日12时,北部湾海域为期三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正式结束,为全力保障辖区开渔期间海上治安稳定、通航有序、生产安全,广西北海海警局靠前开展普法宣讲、安全排查、海上护航、秩序管控等工作,全力守护渔民金秋丰收“第一网”。(林泽威 黄福平 宁城 制作 王伟臣 视频来源 广西北海海警局)
8月17日电 据“中国水利”微信公众号消息,预计8月17—19日,长江上游嘉陵江、岷江、沱江、大渡河,西江上游,松花江乌苏里江等地累计面降水量将有30~60毫米,局部将有70~110毫米。
17日8时,黑龙江发生2026年第2号洪水,太湖水位涨至4.48米。预计,太湖水位维持缓涨,黑龙江上游干流洛古河到三道卡河段将全线超警,太湖、黑龙江中游干流同江以下江段、淮河支流沙颍河将维持超警,长江上游支流大渡河、岷江、沱江、青衣江等主要河流将出现明显涨水过程,暴雨区内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
水利部信息中心继续发布洪水黄色预警,提醒黑龙江、江苏、上海、浙江、河南、安徽、四川等省(直辖市)相关地区社会公众注意防范。建议持续关注水情预警信息,暴雨时尽量减少外出,避开积水路段、地下通道、深山峡谷等危险区域;驾车出行主动绕行漫水桥和积水低洼地段,切勿强行涉水;居住在山区和河湖岸边的群众要远离低洼空间,提前做好转移避险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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