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诉你不花钱就能租到运动相机,这样的诱惑你心动吗?最近,一名18岁的在校大学生通过租赁平台“信用免押”租了一台相机。租赁期满后,却被商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相机、赔偿损失,还要支付5000多元律师费。可法庭上,这名大学生却说,他压根儿没收到过相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此前,年仅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钟某,通过某租赁平台与商家吴某签订了一份租赁服务协议,约定以信用免押的方式,租赁一台市场价为2000元的相机。租赁期满后,吴某却将钟某诉至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声称自己已按约定发货,钟某却逾期不归还相机。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郗伟介绍,原来钟某并非直接从商家处下单,而是跟一名案外人私下联系,约定以“0元”方式租机。这名案外人在商家和钟某之间充当“中间人”。
郗伟:小钟是在互联网平台上发现了案外人,案外人声称他在这里可以免费以0元的方式租赁案涉相机。小钟出于心动,就向这个案外人租赁案涉的设备。被告与原告虽然私底下没有任何联系,但却在相同的一份合同当中签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导致这份合同生效之后,约束的是本案的原告和被告,并未约定合同转交的案外第三人。
真正下单、向商家发起租赁申请的人究竟是谁?收货地址又是被谁修改的?
郗伟:根据原告在本案当中提交的证据和小程序当中的下单截图,能够显示,找原告租赁相机的实际上是案外人。案外人在租赁案涉相机之后,在小程序上留下的收货地址是案外人的地址,而并非案涉合同与被告所约定的广东省梅州市的地址。
真相由此揭开,真正下单、留下收货地址的是案外人,相机自然寄到了案外人手中。案外人得手后随即失联,商家转而依据合同向钟某追讨。面对这一索赔诉求,法院将如何认定?
郗伟:交付符合约定的租赁物,是出租方吴某应先履行的核心义务。现有证据清晰显示,吴某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地址向承租人钟某交付租赁物,其履行行为不符合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先履行一方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因此在吴某未合格交付的情况之下,钟某不负有返还租赁物或赔偿损失的义务。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吴某自行承担。法官郗伟介绍,钟某从“心动”到“被告”的这段经历,背后其实藏着一条精心设计的陷阱链条。
第三人在社交平台发布“免费体验”“0元购”高端摄影设备租赁,吸引大学生的关注;
第三人冒用大学生身份在租赁平台下单,发电子合同链接,谎称申请流程,诱骗学生签署,再引导其开通信用免押,致使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签订了有效的租赁合同;
第三人将自己指定的地址设定为收货地址,设备签收之后拉黑大学生并失联,租赁机构则依据租赁合同签约的大学生追讨设备或租金;
大学生在收到催收通知之后,才惊觉自己背负了合同的债务。
郗伟表示,这起案件对于经营者而言,同样是一堂深刻的法治课。
郗伟: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交易,经营者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在任何未经对方确认、第三方变更合同关键内容,如交付货物的标的地址等信息,都应当导致自身履约行为的失败,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暑期租赁消费迎来旺季,针对这类打着“免费”旗号的骗局,法官郗伟也专门向广大青年学生发出提醒。
郗伟:在数字时代,您的电子签名便是人格和信用的延续,建立牢固的契约精神与风险防范意识,远比一时的新鲜体验更为重要。面对诱惑,请多一分冷静和核查,守护个人的信用。
8月16日电 据中央气象台网站消息,自然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8月16日18时联合发布黄色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计,8月16日20时至17日20时,四川中北部、云南西部、西藏东南部等地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较高(黄色预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请社会公众及时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谨慎前往地质灾害预警区域。黄色预警区内人员,请随时关注预警信息变化,注意附近警示标志,避免在沟谷、斜坡、陡崖(坎)等高风险地带逗留。
8月18日,为悼念朱镕基同志,首都天安门下半旗志哀。
新华社记者 鞠焕宗 摄
8月17日电 据“中国水利”微信公众号消息,预计8月17—19日,长江上游嘉陵江、岷江、沱江、大渡河,西江上游,松花江乌苏里江等地累计面降水量将有30~60毫米,局部将有70~110毫米。
17日8时,黑龙江发生2026年第2号洪水,太湖水位涨至4.48米。预计,太湖水位维持缓涨,黑龙江上游干流洛古河到三道卡河段将全线超警,太湖、黑龙江中游干流同江以下江段、淮河支流沙颍河将维持超警,长江上游支流大渡河、岷江、沱江、青衣江等主要河流将出现明显涨水过程,暴雨区内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
水利部信息中心继续发布洪水黄色预警,提醒黑龙江、江苏、上海、浙江、河南、安徽、四川等省(直辖市)相关地区社会公众注意防范。建议持续关注水情预警信息,暴雨时尽量减少外出,避开积水路段、地下通道、深山峡谷等危险区域;驾车出行主动绕行漫水桥和积水低洼地段,切勿强行涉水;居住在山区和河湖岸边的群众要远离低洼空间,提前做好转移避险相关准备。
义乌8月17日电 由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浙江省作家协会主办,《中国校园文学》杂志提供学术支持的第五届骆宾王国际儿童诗歌大赛颁奖典礼日前在浙江义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举行。来自海内外的诗歌爱好者、知名作家代表等齐聚一堂,与青少年选手共赴这场童诗之约。
颁奖典礼现场。 主办方供图
第五届骆宾王国际儿童诗歌大赛自去年12月启动,面向海内外征稿,至今年6月30日截稿,共收到全球22个国家和地区的27056件投稿作品。
大赛颁奖典礼在《四鸟歌+摇船》的童趣旋律中启幕,现场先后颁发了成人组儿歌类、童诗类大奖及提名奖,青少年组一二三等奖,英国伦敦圣保罗女子学校、澳门培正中校等十所学校获大赛组织奖。获奖代表们登台分享创作感悟,用真挚的语言讲述诗歌带给他们的感动与成长。晚会还穿插三场主题访谈,“成人组儿歌类获奖者代表”“诗从心来”“公交诗人”,讲述参赛选手们创作背后的温情故事;《是妈妈是女儿》《什么是诗歌》《摇拨浪鼓的好少年》等节目,以歌声与朗诵演绎童诗的灵动与力量。当晚颁奖典礼全程线上直播,海内外观众在线共襄盛况。
颁奖典礼现场的演出。 主办方供图
大赛首次设立成人组儿歌类单元,旨在推动童诗融入儿童日常,鼓励成人为孩子们写下最美诗句。来自宁波的图书管理员吴妩以作品《金铃子》荣获儿歌类大奖,她在分享创作初衷时说:“儿歌童诗是那艘溯流而上的扁舟,能帮成年人卸下铠甲,找回一份赤子之心。”
义乌古称乌伤,两千多年的历史积淀涵养了丰厚的文化底蕴,这里是“初唐四杰”之一骆宾王的故里。骆宾王国际儿童诗歌大赛自2017年启动以来,已成功举办五届,累计收到投稿作品近12万件,覆盖美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连接国际儿童诗歌的重要文化桥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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